母狗生几个狗仔?
在2012年11月4日,北京东方家园花鸟虫鱼市场发生了一起恶犬伤人事件。一只藏獒将女子咬伤,这已经是该市场连续第二天发生恶犬伤人事件了。
据市场的工作人员介绍,这只藏獒是由一名老年妇女豢养,老年妇女有慢性病,前一天将狗带出去之后就没回家,第二天早上才发现被咬伤的孩子。“老人带着孩子来买鱼,孩子蹦蹦跳跳的,这时候有一条大藏獒突然冲出来,一口将孩子咬在了嘴里,狗的主人立马将狗拽了回去,但是孩子的右小腿挨了一嘴,被咬流血了。 ”看到孩子受伤,老人的情绪十分激动,用拐杖打了狗主人几下。而事后,狗主人将狗拉走时,又从东方家园后院的围栏爬出来,又回到市场内,追上老人和孩子,对老人和孩子的脸部抓伤。
藏獒向来以凶猛著称,犬市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:“一獒斗三狮”,足见其凶猛。但是这样一只高大的凶犬,却没有咬死毒打它的人,反而是对一个抱着婴儿的女孩下口。如果不是旁边路人及时用手边的木棍将狗惊走,结果简直不敢想象。
但是即便如此,恶犬仍然逃脱不了法律对他的制裁。最后经检查,藏獒没有感染狂犬病毒,所以不需要对藏獒进行狂犬疫苗接种,但是对藏獒实施收容救助,对狗的主人实施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。但是针对频频出现恶犬伤人的事件,我们是否有思考过,造成这一系列恶犬伤人事件的原因究竟是什么,我们又究竟该如何有效地防范恶犬伤人事件?
我们之所以会发生狗咬人事件,其根本的原因不在于狗,而在于人。是人的不负责任,使得恶犬有了可乘之机。一些饲养犬的人,不懂得怎么去管理自己的犬,随意放任,最终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。《四川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规定:城市主城区内禁止饲养鸡、鸭、鹅、兔、赛鸽、野鸡等家禽家畜。饲养动物应当尽量减少对他人合法权益的损害,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办理饲养动物相关手续的,应当及时予以办理。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办理;逾期仍不办理的,可以暂扣其动物,行为人收到行政执法机关的通知后,不立即停止饲养并接受处理,且经行政机关公告三个月后无人认领的,视为无主动物,没收其动物及动物产物,并按照《佛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》处以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。可见,并非狗本来就具有危害人的本性,而是人没有尽到对动物的管理责任,才让狗危害了人。
那么如何避免狗咬人的事件再次发生呢?
1、对于狗主人来说,务必及时制止犬在公共场所的野性发作。平时在管理好自己的爱犬以外,有条件的还应为其注射狂犬疫苗。若发现街面的危险动物(如大型犬、烈性犬),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。
2、对于路过狗边的人而言,不要刻意去逗弄狗,特别是大型犬,防止引发不必要的伤害;当发现身边有大狗时,不要害怕,尽量走直,如果对方是有主人的大型犬,建议原地等待,主人会跟随过来的。如果遇到恶狗拦路,切勿强行通过,不然会让狗认为是挑衅,引发不必要的咬伤,可以绕道或捡起路边的石头等进行警告。
3、对于爱狗志士而言,不要狗仗人势,在任何时间、任何地点都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爱犬;同时要做到文明养狗、科学养狗,不养烈性宠物,出外遛狗必须栓绳,必要时要给狗戴嘴套,以防咬伤他人。还要及时阻止那些放纵宠物狗乱咬人的行为,对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狗要做必要的惩罚。
4、对于有关部门来说,加大文明养狗、科学养狗的宣传力度,对一些犬类经营业者为市民提供诊疗服务,进行注册登记。建立犬类收容所,加强对流浪犬的收容和喂养。对伤残或者无处安置的两犬,由收容所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理。设立举报电话,鼓励群众举报违规养狗行为。同时还要加大执法力度,对放养、违法饲养烈性犬、警犬等行为要依法严惩。规范犬类交易市场、切实打击偷猎宰杀狗行动。
只有所有的爱狗人士和有关部门相互协作,共同努力,我国才不会再出现恶犬伤人事件。